
诸巡发〔2018〕3号
关于认真做好《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
发现的重点问题》对照整改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市属各重点园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工)委:
现将《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对照整改。
中共诸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16日
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
按照市委部署, 2017年11月至12月份,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对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扶贫办和桃林镇、皇华镇的20个省定贫困村进行了巡察。在开展政治巡察的过程中,把脱贫攻坚作为巡察的重点。这次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梳理汇总如下:
一、巡察5个市直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四个意识”不强,党的领导作用弱化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党政联席会和党委扩大会议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的会议少,党组织和下属单位党支部会议多以研究业务、安排工作为主,有的党组织没有党建工作计划、没有研究党建工作的会议记录。党组织领导成员注重行政角色,而党的领导干部角色相对弱化,对分管的工作,重视抓业务,轻视抓党建,不能以一名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标准来要求自己;基层党组织不健全,有的无人负责党建工作。
2、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执行不规范。重大议事决策没有经过集体研究,在重点工作安排、项目实施、干部调整等方面存在不经集体研究或者主要领导先提出主导意见的现象,直接安排部署多、集体讨论研究少;不在党委会而在党委扩大会议等其他会议上研究干部岗位调整事宜。
3、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对上级党委要求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认识不足,落实不力,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满足于开会布置安排了,未见明显有效的措施和活动成果;寻标对标、提标达标缺乏具体措施,效果不明确;协调各方、迎难而上、推进工作的力度不足,对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有的造成失误。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民主生活会一团和气,“好人主义”思想依然存在。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怕得罪人,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使用不当,民主生活会存在自我检查多,相互批评少,谈班子问题多,谈个人问题少,谈问题避重就轻,和谐有余,“辣”味不足,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党内生活不严格,存在随意性。有的党委成员长期不参加党委会议,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以工作忙为借口,经常不参加所属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知自己在哪个党支部,有的党员没有划分到党小组。
3、“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存在“纸上谈兵”现象。“三会一课”没有常态化开展,基层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没有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开展党员活动只是组织学习文件、观看教育片,形式单一、效果一般,不能够很好地发挥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作用。党课讲义照抄别的单位,活动记录弄虚作假。
(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八项规定”抓得不到位
1、“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组织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偏差,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落实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够强,将主体责任当做任务和包袱,能躲则躲,能少则少。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层层递减,责任不清,措施不力。有的单位长期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党组织和相关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
2、“八项规定”抓得不够严。存在违反公务用车有关规定,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使用现象;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规矩意识不强,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公车私养和机关工作人员违规经商问题;仍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和到业务联系单位吃请问题。
3、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点。存在挪用专项资金作办公经费;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账实不符现象;“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不严,存在资金未代管问题。
(四)作风建设不深入,党组织战斗力不够强
1、学风不浓不实,学习重形式轻实效。部分党员干部不重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经常以业务忙为借口不参加集体学习,事后也未补课。
2、文风不实,形式主义仍然存在。存在“文山会海”现象,有的单位制订出台的大量文件,只是笼统的指导性意见,甚至照搬上级文件,缺乏实质性内容,没有具体工作措施。
3、机关作风不严谨,“慵懒散”现象禁而不绝。机关纪律管得不严,存在上班时间玩手机、聊闲天等行为,工作纪律遵守不严格,存在不按时到岗现象;有的干部长期请假不上班;干部职工为群众服务意识不强。
二、巡察20个省定贫困村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农村干部年龄结构老化、待遇低,缺乏战斗力。农村留守人员缺少年轻人,农村干部难以充实新生力量;农村干部年龄普遍偏大,待遇偏低、工作积极性不高,战斗力不强。
2.党员队伍结构不合理。党员年龄普遍偏大、文化层次偏低、女性较少的问题较突出。
3.发展党员不规范。存在多年不发展党员的“空白村”,严重影响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近亲繁殖”现象;发展党员材料有缺失、记录不规范。
(二)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存在廉政风险点
财务管理不按规定办事,部分农村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不按规矩办事,加上经联社会计有的年龄老化、有的更换频繁,业务不精通、责任心不够强,导致坐收坐支、白条顶库、现金收支入账等问题频繁发生;集体土地发包不规范;违规发放补贴。
(三)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是扶贫工作不严不实,规定动作不到位,落实措施不扎实。扶贫资金下拨滞留时间较长;个别贫困村违规出售扶贫资产;扶贫项目存在项目实施对象、收益分配、资金发放不准不实问题。
二是部分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帮扶效果不明显,存在优亲厚友问题。未按人均收入低于3322元的标准精准识别贫困户,而是自主制订标准,有的经联社把除经联社干部以外的所有户都作为贫困户,有些经联社干部违规将自己的亲属定为贫困户。
三是个别村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负责,扶贫资金发放程序、标准、发放范围把关不严。把超出贫困线标准的仍确定为贫困户,受益扶贫政策;扶贫项目合同签署不规范,经联社与合作社没有协议,合作社与社员没有协议;扶贫项目收益资金发放到户金额少,不符合要求。
四是扶贫项目效益不真实,扶贫攻坚效果受影响。一些扶贫项目还没有见到效益,有的扶贫项目还未签订协议,但虚报效益,上缴给镇里的扶贫收益资金,由经联社或干部个人垫付。
五是上级政策落实不规范,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存在违规办理低保或贫困户问题;有的经联社未实行低保动态管理,一些低保家庭困难程度缓解,收入水平超出了低保标准,没有及时退出;有的经联社虚报粮食种植面积,套取国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