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校园传教、宗教渗透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校园传教、宗教渗透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志松(党委书记)
副组长:周平(分管副院长)、刘国庆(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王峻(党群工作部部长)
王树忠(学院办公室主任)
陈锋(学生处副处长)
王卫(团委书记)
贾德威(人事处处长)
董金生(安保处处长)
王桂珍(公共调研部部长)
张栋栋(党群工作部办事员)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院长周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王峻、张栋栋
二、现场指挥
处置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由郑志松书记总负责,其他各位院领导、各系部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分工负具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服从指挥、工作主动、协调配合、统一行动。
三、报告程序
四、处置措施
1.发生特大校园传教、宗教渗透突发事件,引发师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院保卫科和办公室应立即分别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门到场指导、协助工作;学院立刻委派专人(部门领导、保卫干部和辅导员等)进行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工作。同时,学院要动员院系党政干部、思政工作人员、辅导员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等力量,切实做好教师、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情绪稳定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
2.发生重大校园传教、宗教渗透突发事件,引发师生广泛响应,学院内出现集会、游行并有扩大趋势,学院要立即上报公安机关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如:加强门卫管理,防止师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入校;组织院系党政领导、辅导员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做好学生教育疏导工作;组织党政领导认真做好参与事件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对在事件中别有用心、图谋不良的极个别人员,报请公安机关实施监控。
3.发生校园传教、宗教势力散发宗教宣传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等渗透突发事件,学院保卫科对张贴者要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作处置,必要时直接送交公安机关;同时对所张贴大、小字报及传单予以迅速清除,防止扩散;互联网上发现此类信息,立即通报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并请求删除。
4.若遇校园传教、宗教渗透突发事件发生,要妥善处理带头教师与学生,安抚和平静广大师生情绪,恢复学院内的正常秩序,避免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传教渗透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学院要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研究总结,搞清事件根源所在,反思事件产生原因,分析处置工作中的举措与经验、不足和教训。
五、注意事项
1.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坚决维护稳定;
2.事件处置要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学院对宗教事件要坚持公开管理与专项处置相结合、专门工作与依靠群众相结合、教育与抵御相结合、疏导与防范相结合、热处理和冷处理相结合。
六、监测预警
“防患先于救治”,监测预警是防患的重要手段。各院系、各部门要对校园传教、宗教渗透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源、影响因素等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长期观察,细心积累第一手资料,认真研究随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不断优化此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的责任分工。
七、善后处理
1.此类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院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2.对在预防、处置此类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在预防、处置此类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贻误战机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有其它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行为者,要视其情节、危害后果、态度等,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调查结案
学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此类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擅自干扰此类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