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现将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做好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落实。
根据组织部、局党委和学院党委要求,前期已经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的,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召开,不允许不开会只整理材料,所有材料严禁雷同,严禁弄虚作假。
未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3月底前召开。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结束后,请整理好所有有关材料,各党支部留存好纸质版和电子版。4月3号前统一上交党委工作部205室。
1、 集中学习记录、图片记录
2、 谈心谈话记录表
3、 党员个人发言提纲
4、 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
5、 党支部班子成员对照检查
6、 党员问题整改清单
7、 组织生活会图片记录、会议记录(写在支部生活日本子上)
8、 研究部署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党委工作部
2018年3月27日